【CPEM吉瓦风电网讯】
5月16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分散式风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
1、做好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乡村发展、生态保护、电网建设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开发规模与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2、以电网接入与消纳条件为前提,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完善政策体系和电力交易机制,确保优先消纳,形成有利于分散式风电消纳的体制机制。
3、创新分散式风电政策环境和机制,支持分散式风电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工程建设及运营,鼓励与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建立促进分布式能源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兼顾分散式风电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防止风机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厂矿企业生产及候鸟迁移迁徙等造成不利影响。应一律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到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5、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及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6、110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7、分散式风电开发企业应具备风电开发投资实力和相关技术能力,且信用信誉良好。严禁利用开发分散式风电拆分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禁止转卖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等投机行为。
原文如下:
(来源:风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