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当年建设计划规模内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当年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必须于次年12月底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次年6月底建成并网,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项目,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即使予以废止。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分布式光伏规模不应超过6兆瓦,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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