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陆丰市湖东镇南侧海域建设一座海上测风塔,拟使用海域面积0.1069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不占用岸线(具体范围见附图)。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19年3月11日一2019年3月20日止,共10天。
三、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子奇,联系电话:0660—8825551
联系地址: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邮政编码:516500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1日
原标题:中广核汕尾甲子海上风电项目海上测风塔工程海域使用前公示
(来源:陆丰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