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境外投资平台合作
1.“一带一路”境外系列站;
2.境外经贸合作区。
三、境外投资敏感行业
涉及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须经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核准。
(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维修、保障等。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在流经两国或两国以上国境的河流上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三)新闻传媒
新建或并购涉及时政且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境外新闻机构(包括新闻网站)、出版机构、广播电视机构等。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不包括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境内新闻机构、出版机构、广播电视机构等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境外分支机构日常运营增资等。投资主体开展上述境外投资项目,应按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报告等手续。
(四)房地产
1.从境内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在境外新建或并购住宅、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等)以及并购用于建设住宅或商业地产的土地。
2.从境内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在境外新建或并购房地产企业、向境外既有房地产企业增加投资、投资境外房地产信托基金等。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不包括以下六类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开展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应按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报告等手续:
1.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2.新建或并购企业自用的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
3.投资用于实体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开发,例如产业园、科技园、仓储物流园等;
4.建筑企业以获取工程承包合同为目的,对拟承建的项目进行小比例投资;
5.已依法合规取得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但尚未完成的项目;
6.既不涉及境内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涉及境内提供融资、担保等,全部从境外募集资金的项目。
(五)酒店
从境内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新建或并购星级酒店、旅游度假村、商务酒店、一般旅馆等。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不包括以下四类境外投资活动。投资主体开展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应按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报告等手续:
1.投资不持有酒店物业资产的酒店管理业;
2.投资不含住宿的餐饮业;
3.已依法合规取得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但尚未完成的项目;
4.既不涉及境内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涉及境内提供融资、担保等,全部从境外募集资金的项目。
(六)影城
新建或并购境外电影院、院线公司。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七)娱乐业
1.新建或并购境外室内娱乐设施(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等);
2.新建或并购境外游乐园、主题公园等;
3.新建或并购境外彩票公司。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不包括以下境外投资活动:网络游戏、电子游戏开发及运营。投资主体开展上述境外投资项目,应按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报告等手续。
(八)体育俱乐部
新建或并购雇佣(或租用)运动员从事体育竞技、表演、训练、辅导、管理的组织、机构、企业等。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九)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从境内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核准管理。
不包括以下两类境外投资活动。投资主体开展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应按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报告等手续:
1.既不涉及境内投入资产、权益,也不涉及境内提供融资、担保等,全部从境外募集资金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2.境内金融企业已取得国内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境外投资敏感国家和地区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须经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核准。
(一)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二)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三)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四)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以上国家和地区具体名单请咨询境外投资管理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范引导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境外投资行为的引导,鼓励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或全球布局的同时做大做强在我省的总部、研发设计、核心技术、高端制造等领域,提升我省产业链,推动产业高度化。要关注上述重点领域非正常投资目的向境外转移并有可能损害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加强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对此类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审查,防范虚假投资行为。对敏感行业、敏感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引导企业审慎参与。
(二)健全管理机制
发挥好“一带一路”建设对“走出去”工作的引领作用,在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1+X”领导体制下,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规划、政策和项目对接,帮助企业参与好“一带一路”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相关部委以及我省出台的关于规范指导企业境外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提高企业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境外投资信用体系,加强我省企业境外投资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优化综合服务
对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领域,在税收、外汇、保险、海关、人员出入境、信息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便利化条件。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为重点合作项目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手段,为高质量“走出去”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发挥好“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智库联盟、大数据中心、行业协会等各类“走出去”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重点国家营商环境、合作需求、风险提示等信息服务。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入库、数据入库、信息入库,加快“一带一路”数据应用模块开发,更好地服务企业。
(四)强化风险防控
督促企业强化防风险的主体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减少高风险投资活动,确保必要的安保资源投入。引导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避险工具和市场化风险管理工具。按照国家境外投资管理部门对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要求,推动企业增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意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全流程、全方位依法合规。
(来源:浙江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