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以来,沙沟乡阳庄村上圈组村民马某甲、马某乙、马某、马某丙数次强行阻挡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扰乱了该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秩序。后经派出所民警以及沙沟乡政府工作人员调解,个别村民依旧不予配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助长了歪风邪气。
2019年5月15日07时许,马某甲、马某乙、马某、马某丙再次野蛮阻工,直至16日16时许,沙沟派出所民警和沙沟乡政府工作人员劝解无效后,将四人带离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西吉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马某甲行政拘留10日,马某乙行政拘留10日,马某行政拘留10日,马某丙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需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切勿以身试法,对以维权为由扰乱单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
(来源:今日沙沟)